天津市引進人才落戶實施辦法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,落實“一基地三區”定位要求,加快集聚各類人オ,著カ打造人オ高地,推進“五個現代化天津”建設,根據《天津市“海河英才”行動計劃》,現制定引進人才落,實施辦法,第一條符合以下條件,且身體健康、無犯罪記錄的國內外人オ,可以來津落戶。包括:來津創辦符合天津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創業者,企業穩定運行超過一年,創業者累計繳稅個人所得稅10萬元以上,創業團購核心人才不受年齡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