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不動產權證要件(驗原件,留復印件) (一)個人所有:不動產權證、身份證 (二)夫妻共有:1.有共有權證:不動產權證、不動產共有權證、夫妻雙方身份證、結婚證;2.無共有權證:不動產權證、夫妻雙方身份證、結婚證、契稅(注:房產須為婚后財產,即結婚證取得時間在契稅打印的合同成立時間之前) (三)與子女共有:不動產權證、不動產共有權證、雙方身份證或身份證明、同一戶籍需提供戶口簿,不同戶籍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二、商品房買賣合同要件(驗原件,留復印件) (一)個人所有:商品房買賣合同、契稅、身份證 (二)夫妻共有:商品房買賣合同、契稅、夫妻雙方身份證、結婚證 (三)與子女共有:商品房買賣合同、契稅、雙方身份證或身份證明、同一戶籍需提供戶口簿,不同戶籍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三、房產買賣協議要件(驗原件,留復印件) (一)個人所有:房產買賣協議、契稅、身份證 (二)夫妻共有:房產買賣協議、契稅、夫妻雙方身份證、結婚證 (三)與子女共有:房產買賣協議、契稅、雙方身份證或身份證明、同一戶籍需提供戶口簿,不同戶籍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四、房屋所有權證要件(驗原件,留復印件,注:不需辦理不動產權證) (一)個人所有:房屋所有權證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登記簿查詢證明、身份證 (二)夫妻共有:1.有共有權證:房屋所有權證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登記簿查詢證明、房屋共有權證、夫妻雙方身份證、結婚證;2.無共有權證:房屋所有權證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登記簿查詢證明、夫妻雙方身份證、結婚證、契稅(注:房產須為婚后財產,即結婚證取得時間在契稅打印的合同成立時間之前) (三)與子女共有:房屋所有權證、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登記簿查詢證明、房屋共有權證、雙方身份證或身份證明、同一戶籍需提供戶口簿,不同戶籍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解釋說明: 1. ?契稅:全稱為“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”或“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繳款書’;若契稅丟失,需由房主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及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,到房產所在地房管局產權科檔案窗口,申請查檔,將房管局留存的契稅底檔復印,并加蓋檔案查詢章。 2. ?房地產登記簿查詢證明:申請人所持有的房地產權證證載土地狀況不全;只有房屋所有權證,沒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,均需由房主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及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,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,申請查詢房地產登記簿,打印“房地產登記簿查詢證明”,并加蓋檔案查詢章。 3. ?親屬關系證明:由親屬關系中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。 4. ?身份證明:未成年人沒有取得身份證,由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身份證明。 5. ?雙方共同財產的認定: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證載權利人一欄記載雙方姓名;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產買賣協議買受人一欄記載雙方姓名;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產買賣協議買受人一欄記載一方姓名,結婚證取得時間在契稅打印的合同成立時間之前,均可認定為雙方共同財產。 6. ?復印說明:身份證需將正反面復印在同一張紙上;房地產權證復印記載權利人頁、房屋狀況頁、設定他項權利摘要頁、房管局蓋章頁,共4頁;共有權證復印記載權利人頁、房屋狀況頁、設定他項權利摘要頁、房管局蓋章頁,共4頁;商品房買賣合同復印第1頁、第2頁、買賣雙方蓋章頁、房管局蓋備案章頁,共4頁;結婚證復印登記機關蓋章頁、貼照片頁、雙方信息頁,共3頁;其它提交材料均需全部復印。 ? |